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7-09-22浏览次数:(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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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学院:
《湖北第二师范学院pg电子试玩模式管理规定》(鄂二师院行发[2017]20号)文件规定:每学期开学时,pg电子试玩模式应当在pg电子试玩模式规定时间内缴纳学费及其他相关费用,并持pg电子试玩模式证到所在学院办理注册手续,pg电子试玩模式注册后方可获得在校学习的资格。未按pg电子试玩模式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,不予注册。
因故不能按期报到及注册者,应到所在学院办理暂缓注册手续,暂缓注册期为20个工作日。暂缓注册期间内pg电子试玩模式各教学环节以自主学习为主。
文件同时还规定:pg电子试玩模式超过pg电子试玩模式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,可予退学处理。
据此,pg电子试玩模式要求所有在读pg电子试玩模式(以下简称pg电子试玩模式)缴纳学费及其他相关费用(以下统称为学费)。本学年缴费截止时间为10月10日。
具体安排如下:
1.pg电子试玩模式已办理生源地贷款的,由pg电子试玩模式pg电子试玩模式资助中心和财务处审查后确定其在校学习资格。
2.pg电子试玩模式因家庭经济困难且未办理pg电子试玩模式生源地贷款,暂未能缴纳学费的,可在10月10日前向所在学院申请,说明原因,经所在学院审核同意,并报财务处备案后,可延期缴纳学费。在校学习资格有效。
3.pg电子试玩模式无正当理由,未经pg电子试玩模式同意不缴纳学费,将不能办理注册手续。各教学环节按自主学习安排,不得参加pg电子试玩模式组织的各项教学活动,所参加考试的成绩不予认可。
4.超过pg电子试玩模式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,pg电子试玩模式将保留给予退学处理的决定。
5.自本学年开始,凡pg电子试玩模式新学年缴纳学费及报到注册都将严格按上述要求执行。请各学院务必将本通知要求告知所有在读pg电子试玩模式。
特此通知。
教务处财务处学工部
2017年9月22日